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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脱贫实践的成就、挑战及建议
发布日期:2017-11-10

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有担当、负责任的执政党向世界所作的宣言。实现全国在现行标准下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是我们党作出的庄严承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绝无退路,消除绝对贫困要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这就是十九大报告中对于扶贫脱贫再次提出的任务和要求。

  五年来精准扶贫实践取得的关键性成果和进展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脱贫攻坚作出新的部署,吹响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进军号,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绩。

  五年来,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显著成绩和决定性进展。2013年至2016年,我国每年农村脱贫人口分别为1650万、1232万、1442万、1240万。2013年至2016年4年间,已经让5564万人走出了贫困泥沼,这相当于一个欧洲大国的人口。今年至少再减少1000万人,五年里60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平均每年减贫的人数在1300万人以上。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底的10.2%下降到目前的4%以下;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贫困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贫困地区面貌明显改观。

  总的看,党中央对脱贫攻坚工作确定的中央统筹、省区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得到了贯彻,四梁八柱的顶层设计基本形成,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较好落实,方方面面都行动起来了。

  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得到各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响应。建档立卡作为精准扶贫的基础性工作得到改进,贫困人口识别精准度提高。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脱贫攻坚规划,以规划引领财政、金融和社会帮扶加大投入力度。在财政投入上,201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突破1000亿元,其中,中央投入667亿元,增长43.4%;省级投入493.4亿元,增长56.1%。各地注重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不断探索脱贫攻坚的有效途径。随着考核评估、督查巡查、执纪问责力度的不断加大,资金的管理使用进一步规范。

  目前,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基础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劳动力素质明显提升。同时,医疗卫生条件得到巨大改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实现了“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社会保障投入力度也不断加大,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而且,脱贫攻坚不仅解决了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的贫困问题,还广泛提升了农村的基层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了基层干部作风的转变,在脱贫攻坚的伟大斗争中,也锻炼培养了一大批农村干部和党政机关青年干部。

  五年来扶贫脱贫工作的基本经验

  我国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为反贫困斗争凝聚无坚不摧的伟大力量。集中力量攻坚是我们的优势,凝聚社会力量帮扶也是我们的优势。在社会主义中国的大家庭里,扶贫从来不是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个人的事。扶贫开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大扶贫格局完整地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能够在脱贫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仍然每年减贫1300万人以上,展现出新的重要时代特征。一是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的领导核心,以强烈的使命情怀和政治担当,亲力亲为抓扶贫,展现了卓越的领导力。二是党的作风转变为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各级政府在扶贫领域较真碰硬、苦干实干蔚然成风。三是各地深入实施精准帮扶,基层群众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全党全社会合力攻坚,推动扶贫开发不断取得新进展。可以说,为打赢这五年的脱贫攻坚战,全党全社会在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强化领导责任、强化资金投入、强化部门协同、强化东西协作、强化社会合力、强化基层活力、强化任务落实。在实践中,我们形成了不少有益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是加强领导是根本、把握精准是要义、增加投入是保障、各方参与是合力、群众参与是基础。这些经验弥足珍贵,要长期坚持。

  我国当下脱贫攻坚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当前,脱贫攻坚任务还十分繁重艰巨,我们依然面临严峻的挑战。越往后脱贫难度越大,因为剩下的大都是条件较差、基础较弱、贫困程度较深的地区和群众,而且,由于种种原因,还会有返贫及新产生的贫困群体的问题需要持续解决。一些地方存在扶贫举措不实;一些地方在扶贫资金的具体使用中,尚存在需进一步精准聚焦等问题。

  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第一个突出问题是扶贫“六个精准”的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存在假脱贫和数字脱贫问题。依然存在贫困识别和退出标准把握不准、个别村干部优亲厚友等问题。例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信息不准确或未及时更新,有的未及时退出,个别村干部还采取分户拆户等方式将亲属纳入建档立卡对象;有的地方存在“垒大户”、“造盆景”现象。至今,全国共剔除识别不准的人口900多万,补录新识别的贫困人口800多万人。要注意克服急功近利的错误政绩观,克服懒政惰政的不良作风,把工作做扎实。

  第二个突出问题是部门政策衔接或共享不够,造成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多计预期收益或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未落实等被提前脱贫问题。突出表现在部门间信息不能共享,部分贫困家庭的学生未能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寄宿生补贴,一些贫困人口看病不能及时结算或未按规定享受财政补贴;部分贫困户未能享受贷款利率优惠和贴息补助;一些地区的易地扶贫移民搬迁论证不充分和超标准建设增加贫困人口负担。

  第三个突出问题是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方面,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推进缓慢,基层扶贫资金统筹和监管还未完全到位。审计部门报告显示,75%的抽查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进度慢,甚至没有出台相应的整合方案,一些地方整合资金不完整、拨付不及时,项目审批权也没有下发到县。

  第四个突出问题是资金日常监管还不严格,在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方面,存在骗取套取、违规使用、借机牟利等现象。部分项目由于脱离实际没有取得预期效果,甚至出现扶贫资金“垒大户”而没有落实带动贫困户的利益机制安排。

  当前扶贫脱贫攻坚要注意的几项工作

  要坚持落实中央要求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核心是因地制宜、因人因户因村施策,提高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化程度。真正做到扶贫脱贫的“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要做实做细精准扶贫基础,摸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底数,实现动态调整。例如,在精准识别上,要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机制,增加公开性和透明度。同时增加乡镇政府对村两委的监督,实行有效的民主评议,确保识别的精确性和建档立卡的公正可靠。在精准帮扶方面,地方政府首先需要充分理解各项扶贫政策并综合运用;二是各业务部门需要相互配合、信息充分共享而不能各自为战;三是充分了解贫困家庭和人口的实际需求和能力,有针对性地制定帮助措施,真正做到因户因人施策,提高帮扶效果。

  要切实提高“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和转移就业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扶贫措施的有效性。实际上,这“五个一批”还涵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社会保障等方面一系列综合性措施,力求更加精准地扶持到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突出产业扶贫,培育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经济实体。要注意生态保护和加大扶贫劳务协作,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做好转移就业创业。组织好易地扶贫搬迁,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和成本,发展后续产业,确保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要落实贫困户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以及教育扶贫和健康扶贫政策,突出解决贫困家庭大病、慢性病和学生上学等问题。

  要贯彻贫困村、贫困县摘帽标准,突出解决发展可持续产业困难和集体经济缺失及集体经济收入不足这些普遍存在的短板问题。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大财政、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加强路、水、电、房、网等基础设施扶贫和金融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基本公共服务扶贫行动,社会扶贫、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再贷款等政策要突出精准。

  要认真加强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要加强贫困村两委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抓集体经济发展、促脱贫攻坚工作,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要切实落实责任制,充实完善一线扶贫工作队伍,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在实战中培养锻炼干部,打造一支能征善战的干部队伍。农村干部在村庄里工作很辛苦,对他们要加倍关心。

  在资金整合和管理方面,各级地方政府一是要敢于担当,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并充分利用好管理好各类扶贫资金。二是在充分行使资金和项目县级整合和审批权的同时,切实加强省市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全面推行项目和资金的公示制,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利用纪检、审计和驻村干部的专业能力和信息优势加强监管。四是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考核评估机制,确保扶贫资金的投入能取得显著的减贫成效。

  未来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要把握好脱贫攻坚正确方向。既要防止层层加码,要量力而行,又要真实可靠、保证质量,防止假脱贫,“数字脱贫”。要防止形式主义、形象工程,要真脱贫、脱真贫,执行力是扶贫工作的要害和关键,一定要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社会和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要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精神,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开展必要的督查巡查,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要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的管理,对挪用及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构建和完善脱贫长效机制,一定要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把对贫困群体的工作重点放在从“要我脱贫”变为“我要脱贫”上来。干部群众是脱贫攻坚的主要力量,要继续加强对各级相关干部考核制度的落实,有效激发贫困群体内生脱贫动力。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要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把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这是脱贫工作实现可持续的根本。要引导贫困群众发扬自力更生精神,激发改变贫困面貌的干劲和决心,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

  从全国面上看,当前和中长期脱贫攻坚的重点区域是深度贫困地区,重点群体是贫困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薄弱环节主要是因病致贫返贫、教育水平、住房安全、社会保障、可持续的特色产业和集体经济收入等问题。今后的扶贫工作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有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帮扶措施不得力、联系群众不深入、工作成效不明显等突出问题,做到动真碰硬、真督实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以集中攻坚、稳定脱贫为导向,瞄准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和薄弱环节,持续推动扶贫对象精准、扶贫产业精准、扶贫方式精准、扶贫成效精准,推动脱贫攻坚再上新台阶,实现到2020年消灭绝对贫困,并在此之后不断持续巩固和提高脱贫水平,使低收入水平群众也尽快提高生活水准,为将来实现我党提出的到建国一百年时全国人民同享共同富裕打下坚实基础。

  (作者为本报专家委员会成员、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所研究员、 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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